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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党委认真履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带领全院师生完成教学、科研、党建等各项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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